近日從自治區北部灣港口管理局獲悉,從2016年10月1日起,廣西北部灣港3個(gè)港口引航全部按基本港收費標準征收引航費,不再加收引航附加費。同時(shí),對進(jìn)出欽州、北海、防城港的外貿集裝箱船統一執行優(yōu)惠政策,除按規定的引航費率標準征收引航費外,免收超程部分的引航費、節假日和夜班引航費。
據了解,之前的沿海3港中,防城港按國家規定的基本港基準費率征收引航費,即每噸0.5元,超過(guò)10海里的加收超程部分的引航費,節假日和夜班引航的船舶加收節假日和夜班費。北海港、欽州港為非基本港,除按規定的基準費率征收引航費外,還加收引航附加費,最高不超過(guò)每噸計費0.30元。執行新標準和優(yōu)惠政策后,北海港、欽州港引航費下降,每年可減輕企業(yè)負擔約1500萬(wàn)元。